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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与工程建设

二手房买卖--朗庭律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4-08 朗庭头条号 浏览: 1896

 二手房买卖办理程序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买卖中的质量问题 

    二手房买卖中的质量问题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房屋质量问题和装修使用质量问题。

   (一)如房屋问题属于出售者在装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则出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二)如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如房顶漏水,墙体开裂等情形如果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告知存在质量问题,但购房人购买,对此出卖人也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购房者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向开发商主张保修以及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超出保修期,则可以申请启动维修资金维修。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一方不继续履行合同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课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在违约责任中,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比较多见。违约金计算方法有两种方法:

   (一)一种是以逾期天数为基础,约定一个固定的比例来计算,在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计算中一般采用这种计算方法;

   (二)另一种是约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然,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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